| | 网站首页 | 国内外新闻 | 股票新闻 | 股票银行俱乐部 | 业内分析 | 技巧专栏 | 投资指南 | 娱乐 | 留言 | 图片 | 赞助方式 | | |
| 您现在的位置: 股票银行 >> 业内分析 >> 热点透视 >> 文章正文 |
|
|||||
|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2 | |||||
|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10日 2.召开地点: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电办公大楼200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赵竟成 6.本次会议的召开是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97,372,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11%。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为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为支持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发展,使其尽快形成良好回报,公司将为其提供3520.00万元担保金额,担保有效期到2007年12月31日。 同意97,292,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99.92%;反对8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0.08%;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议案》 本公司鉴于控股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到今年五月底为止为本公司提供了42472.13万元的担保,将为控股股东提供198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赵竟成先生、张银千先生、李亚鸣先生、杨国柱先生、陈勤勤先生进行了回避。 同意4,142,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87.58%;反对58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12.42%;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景忠 3. 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十日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股票银行版权所有 电话:13933187464 站长:股票银行 QQ:82491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