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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光大银行开办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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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我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销售网点 光大银行在以下30 个城市400 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 石家庄。光大银行客服热线:95595 (全国)。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2.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3. 办理渠道: 光大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仅供个人专业版客户使用)。 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不参与基金申购六折优惠的活动。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具体可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销售网点或网上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销售网点或网上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我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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