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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河北省廊坊市将创建基建项目储备库作为重要突破口,把有限的财力集中到政府急需投资兴办的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服务项目上。同时,廊坊市财政局严格把好项目立项关、资金源头关、监督制约关等三个“关口”,大力提高了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国债项目前期论证审查,严把项目立项关;加强基建工程“三算”审核,严把资金源头关。廊坊市财政局规定:由财政部门的审核机构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负责审核国债项目的概算、预算及竣工决算。工程概算和预算变动、设计变更,凡涉及财政投资的,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报经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需要追加财政投资的,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查工程概算并落实财政资金后,方可追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动工程概预算,否则财政部门有权停止拨款;规范国债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严把监督制约关。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实行“共开账户、同留印鉴、资金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项目单位在用款时,应当向财政部门报送国债资金审批表及相关凭证,财政部门审核并与项目单位共同签章后,方予办理用款手续。同时,建立报表反馈制度。另外,该局还对市直项目单位均委派财务总监,帮助和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为了加强监督检查,该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有国债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保证了国债项目的顺利实施。 ( |